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旨在鼓勵僱主聘用40歲或以上的失業人士,並提供在職培訓津貼。計劃涵蓋全職和兼職長工,協助中高齡人士重投職場,適應新工作並掌握所需技能。
求職人士申請資格
- 年滿40歲或以上
- 受聘日期前一年內失業不少於一個月(不需連續失業)
- 無需預先申請,獲聘後由僱主代為辦理
僱主申請資格及流程
- 需先向勞工處登記全職或兼職長工職位空缺(透過「職位招聘表」或「互動就業服務」網站)
- 聘用符合資格的求職人士後,須於以下期限內遞交《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》:
- 職位空缺刊登日起計三個月內
- 員工入職後首個月內
- 遞交表格時需附上商業登記證、學校註冊證或認可註冊團體證明副本
- 或需應要求提供薪金及工時證明文件(例如僱傭合約)
在職培訓期及津貼金額
- 培訓期
- 40至59歲:3個月(可延長至最多6個月)
- 60歲或以上:6個月(可延長至最多12個月)
- 津貼金額(每月)
- 全職:
- 40至59歲:月薪50%(上限$4,000)
- 60歲或以上:月薪50%(上限$5,000)
- 兼職:
- 40至59歲:月薪25%(上限$4,000)
- 60歲或以上:月薪50%(上限$5,000)
- 全職:
所需表格及聯絡方法
- 表格:《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》、《職位招聘表》
- 熱線:2150 6398
- 電郵:epem_enq@labour.gov.hk
-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或各就業中心查詢更多詳情。
其他重點
- 計劃鼓勵僱主在培訓期後繼續聘用員工。
- 每間公司/機構每年可提交最多80份《在職培訓津貼申請表格》。
- 勞工處會在特定情況下拒絕申請,例如僱主違反申請規則、未有提供在職培訓、違反勞工法例或提供虛假資料等。